给难民申请人的信息
1. 一般信息:
加拿大政府处理难民申请的部门是:
-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IRCC) (www.canada.ca/en/services/immigration-citizenship.html): IRCC 确定在加拿大境内提出的难民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提交给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 (IRB)的难民保护处(RPD)。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 (www.cbsa-asfc.gc.ca): CBSA 确定在加拿大入境口岸(即机场、陆上入境点或港口)或内陆执法办公室提出的难民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提交给难民保护处。
-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 (IRB) (www.irb-cisr.gc.ca): IRB 是一个独立机构,负责作出有关移民和难民的决定。
2. 咨询顾问权
作为难民申请人,您有权在难民申请过程中自费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或其他专业代表)代表您。如果您无法负担法律顾问的费用,您可以向省或地区法律援助办公室申请援助。
加拿大政府平等对待每个人,无论他们是否使用律师服务。如果您选择聘请法律顾问,您的申请将不会因此得到特别关注。
有关聘请法律顾问的相关信息: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ion-citizenship-representative.html.
注:查看当地电话簿或使用此链接查询省和地区法律援助服务的网页:www.justice.gc.ca/eng/fund-fina/gov-gouv/aid-aide/index.html.
3. 提交您的难民申请
CBSA
您可以在到达入境口岸时直接向CBSA 人员申请难民保护。
如果边境人员无法立即决定您是否符合条件转介到难民保护处(RPD),他们将向您发出难民申请确认书 (Acknowledgement of Claim)。这是一份临时文件,该文件 :
- 确认您已经提出难民申请
- 表明您享有联邦临时医疗保险 (Interim Federal Health Program),以及
- 如果您申请社会服务,該文件可以起到辅助作用。
如果您向CBSA提出申请并且他们指示您在线填写难民申请表,您将使用IRCC平台:portal-portail.apps.cic.gc.ca/signin?lang=en。
请参阅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s-guides/guide-0192-cbsa-refugee-claims-ircc-portal.html 获得在线填写难民申请的帮助。您还必须填写申请依据表(Basis of Claim)。您可能被要求将此表寄到IRB,或将此表上传到IRCC平台(详细信息请见11节)。CBSA也将通知您任何接下来的步骤。
IRCC
如果您已经在加拿大,您可以通过IRCC平台申请难民保护。 请参阅内陆申请指南 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s-guides/guide-0174-inland-refugee-claims-portal.html 获得在线完成申请的帮助。在线提交完难民申请后:
- 您将得到一份难民申请确认书(Acknowledgement of Claim)。
- IRCC 将与您联系,安排一个预约以收集您的生物识别信息(指纹和照片)。 您还必须参加一个面试,面试一般会在晚些时候进行。
4. 联邦临时医疗保險
根据联邦临时医疗保險计划 (IFHP),加拿大政府承担某些医疗保健服务或产品的费用。您的难民申请确认书或难民保护申请人文件(Refugee Protection Claimant Document)(请见第9节)显示您是否有资格获得 IFHP保障。(请见第9节)显示您是否有资格获得 IFHP保障。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可以从在 IFHP 注册的任何医疗保健提供者那里获得加拿大任何地方的医疗保健服务和产品。注册医疗机构清單可在以下网站查阅 https://ifhp.medaviebc.ca/。
在您接受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任何服务之前,您必须确认他们已在 IFHP 注册。每次就诊时都必须向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难民申请确认书或难民保护申请人文件。
有关 IFHP 的更多信息,包括涵盖哪些产品和服务,请访问 www.canada.ca/ifhp 或 https://ifhp.medaviebc.ca/。
5. 移民体检
作为难民申请人,您必须在30天内接受指令性体检,费用由 IFHP 支付。 只有某些医生可以进行这种体检。 IMM 1017 医疗报告表(IMM 1017 Medical Report)上提供了说明以及每个省和地区可以代表 IRCC 进行这种体检的医生名单的链接。
请与清单中的医生联系,预约体检。您必须在赴约时携带以下文件:
- IMM 1017 医疗报告表和
- 您的难民申请确认书或难民保护申请人文件
请记住向医生提供您目前的地址。
6. 工作许可和社会保险号
要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您必须持有工作许可(work permit)和社会保险号 (Social Insurance Number)(SIN)。
您可以免费在进行在线难民申请(通过IRCC平台)时要求一个工作许可,然后就可以为任何雇主工作。工作许可的有效期会在工作许可上注明。
IRCC 签发工作许可之前,以下步骤必须完成:
- 必须就您的难民申请资格作出一个决定
- 您必须完成并通过移民体检
- 必须完成生物识别信息(指纹和照片)收集(见第 8 节)
完成移民体检後您会得到一个“IME”号码,或一份电子医疗eMedical信息表作为证明(可以向为您做体检的的医生索取(请参阅第 4 节))。
如果您在难民申请受理期间没有申请工作许可,您可以在线申请:www.canada.ca/en/services/immigration-citizenship.html。
注:工作许可证签发后,将邮寄给您。您的地址一定要保持最新。 要更改地址,请参阅 IRCC 网络表格: secure.cic.gc.ca/enquiries-renseignements/canada-case-cas-eng.aspx并选择“更改联系信息”(“Change of Contact Information”)。 当您获得工作许可后,您必须申请社会保险号 (SIN)。
您可以使用难民申请确认书作为 SIN 申请的一部分。您可以在线、通过邮寄或亲身前往加拿大服务中心(Service Canada Centre)进行此申请。 有关申请流程的信息,请访问 www.canada.ca/en/employment-social-development/services/sin.html。 查找当地的加拿大服务中心,请致电:1 800 O-Canada (1-800-622-6232)。
7. 学习许可
任何已提出难民申请的 18 岁以下人士,或者是难民申请人的受抚养子女,都可以在没有学习许可的情况下在学前班、小学或中学(最高 12 年级)学习。学校注册需要提供孩子的难民申请确认书或难民保护申请人文件。
所有打算在高等院校(学院或大学)学习的申请人都需要学习许可。为了在加拿大合法学习,并在学习许可签发之前,必须完成并通过移民体检。
学习许可申请可在以下网页进行:www.canada.ca/en/services/immigration-citizenship.html。难民申请人申请学习许可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申请学习许可需要以下文件:
- 难民申请确认书或难民保护申请人文件复印件(见第9节)
- 指定教育机构的录取证明
要在魁北克省学习,必须持有移民和文化社区部 (Ministère de l’Immigration et des Communautés culturelles) 发的魁北克录取证书(Certificat d’acceptation du Québec) (CAQ)。有关如何获得 CAQ 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quebec.ca/en/education/study-quebec。
8. 生物识别(指纹和照片)
如果您在入境口岸提出申请,CBSA 官员将收集您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复印您的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文件。您或将:
- 完成资格面试,或
- 该官员可能允许您进入加拿大,并设定您前往 IRCC 或 CBSA 办公室接受进一步核查的日期和时间。如果得到 CBSA 官员的指示,您可以在面试日期之前通过 IRCC 门户网站在线提交难民申请。
如果您已经在加拿大并且通过 IRCC 平台在线提交了难民申请,您将被要求
- 到IRCC 的一个办公室做生物识别信息收集
- 提交您的身份证明和所有其他相关文件
- 在预定的日期前去参加的面试,和
- 前往生物识别信息预约时, 14 岁以下儿童携带两张护照尺寸照片(14 岁及以上者不再要求照片)
9. 入境口岸的审核过程或内陆面试
在面试时,面试官将
- 把您的难民申请转介到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难民保护处(RPD)如果您的申请符合条件
- 发给您一份难民保护申请人文件 (RPCD) (详见下文),如果您的申请符合条件
- 发出一份遣返令:
- 如果您的申请符合提交给 IRB 的条件,则在 IRB 做出决定之前,遣返令是无实际效力的(取决于决定的结果)。
- 如果您的申请不符合条件,则遣返令可能有效。
- 有关遣返令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12 节。
- 向您提供一个有关 IRB 流程的信息包,如果您的申请符合条件。
如果您的申请被认定符合条件并被转交给IRB,您必须参加 IRB 难民保护处的听证会。IRB 将稍后与您联系,告知您听证会的日期和地点。
- 如果您的申请被认定不符合条件,或者IRB 做出否定决定,您将被告知后续步骤,并且您仍然有权享受联邦临时健康计划和省级服务,直到您被遣送出加拿大。
RPCD 取代了难民申请确认书,作为您在加拿大的难民申请人身份的主要证明文件。 RPCD
- 表明您的申请已转交给IRB
- 可以帮助您获得服务,并且
- 表明您享有联邦临时健康保险计划。
10. 联系信息
所有申请人必须将地址或联系信息的任何更改通知 IRCC。 所有更改都可以在以下网址在线完成:secure.cic.gc.ca/enquiries-renseignements/canada-case-cas-eng.aspx ,进入网址后选择“Change of Contact Information”。
注:如果您的申请已经被转交到 IRB,联系信息的任何变更还必须通知 IRB 。有关如何进行更改的说明包含在 IRB 的申请人指南中:www.irb-cisr.gc.ca/Eng/RefClaDem/Pages/ClaDemGuide.aspx。
11. 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申请人工具包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将得到 IRB 申请人工具包。 该工具包包含有关如何准备 IRB 听证会的重要信息。
该工具包包含以下内容:
难民申请依据表(Basis of Claim form)
该文件是强制性要求。每个申请人都必须有自己的申请依据表。
如果您在入境口岸提出难民申请,您必须填写申请依据表并在 15 天内提交给 IRB或按照 CBSA 的指示进行,具体取决于 IRB 发布的现行做法通知。 如果您没有按时提供填妥的申请依据表(BOC 表),难民保护处 (RPD) 可能会宣布您的申请已被放弃。
如果您通过 IRCC 平台在线提交申请,则必须上传申请依据表作为支持文件。
注:申请人有责任确保他们的法律顾问按时向 IRB 提交申请依据表。
难民申请人指南 (Claimant’s Guide)
难民申请人指南解释了 IRB 难民保护处的流程,该指南发布在以下网址:www.irb-cisr.gc.ca/Eng/RefClaDem/Pages/ClaDemGuide.aspx
关于出庭通知 (Notice to Appear)的重要说明
该说明包含有关听证会出庭通知的重要信息和难民申请处理的其他信息。
省和地区法律援助组织的联系信息
如果您无法支付法律顾问的费用,您可能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联系信息表 (IRB/CISR 101.02):
如果申请人聘请了法律顾问(适当监管机构下具有良好资质的律师或顾问),则法律顾问联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律顾问填写并提交给 IRB:(irb-cisr.gc.ca/en/forms/Documents/IrbCisr10102_e.pdf (PDF, 0.2 MB))。
如果法律顾问费用由省或地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支付,联系信息表则同样由法律顾问提交。
每次申请人更换法律顾问时,都必须填写新的法律顾问联系信息表并将其提交给 IRB。
免费代表或其他安排通知(Notice of Representation without a Fee or other Consideration form (IRB/CISR 101.03)):
如果您的法律顾问没有收取报酬,他们必须填写免费代表通知表 irb.gc.ca/en/forms/Documents/IrbCisr10103_e.pdf (PDF, 821 KB) 并提交给IRB。
如果您聘请了法律顾问,但 IRB 没有收到 IRB/CISR 101.02 或 IRB/CISR 101.03 表, 您的法律顾问可能不被允许在 IRB 前代表您行事。
12. 遣返令
一般来说,大多数难民申请人在面试时都会收到一份遣返令。如果对您签发了遣返令,会给您一份。
如果您的申请被确定有资格被转介给难民保护处,您就可以留在加拿大,直到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 如果您的申请被难民保护处接受,您的遣返令将作废,您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如果您的申请被认定不符合条件,或被确定为已放弃或已撤回,或者难民保护处对您的申请做出否定的决定,您的遣返令将生效。
如果对您签发了离境令,离境令生效时,您将收到通知,并且您必须在 30 天内离开加拿大。在您离开加拿大之前,您必须在计划出发前通知CBSA 办公室,以便他们能够作出安排以确认您的离境。如果您没有在 30 天内离开加拿大,或者您没有与 CBSA 作出安排以确认您的离境,离境令将自动成为驱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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